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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7日  人气:

1980

  5月16日至20日,民革陕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61人。胡景通致开幕词,谈维煦代表民革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作《团结起来,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奋斗》的报告。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刘钢民在开幕式上致贺词。会议指出今后的工作任务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调动全体民革党员和社会联系人士的积极性,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和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共同奋斗。”

  大会选举产生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于澄世、王子伟、王昌烈、尤立(女)、石仲伟、卢松轩、白楚荣、吉午中、刘良湛、李规、李鹤鸣、苏济吾、狄毓麟、宋寿昌、段森、陈士珍、杨仲璜、张之因、张正伸、郑自毅、胡景通、姚宗鼎、高凌云、耿端方、谈维煦、黄长龄、曹志麟、郭叔蕃、黎民觉、施有仁等30人为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王勋、邓惠霖(女)、李江波、李紫山、廖五堂等5人为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在大会闭幕式上,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马文瑞,书记于明涛、章泽、严克伦、吕剑人,常委常黎夫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杨和亭等领导,会见了出席民革陕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吕剑人代表中共陕西省委发表了重要讲话。

  5月19日,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谈维煦为主任委员,胡景通、刘良湛、高凌云、于澄世为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由于澄世、石仲伟、吉午中、刘良湛、李规、李鹤鸣、杨仲璜、胡景通、高凌云、谈维煦、曹志麟、黎民觉等12人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选第四届委员会顾问22人;任命高凌云为秘书长(兼);决定常委杨仲璜到民革陕西省委机关工作(1986年5月离开机关)。

  9,民革渭南市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革渭南县第四届委员会,荻毓麟任主任委员。

  11月27日,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常委会召开,会议增补民革党员杨更容(女)、耿端方、祝源开等13人为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11,民革宝鸡市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民革宝鸡市第四届委员会,王昌烈任主任委员,何明初任副主任委员。

  12月9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四届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成立民革陕西省委会对台工作委员会、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

 

1981

  3月12日至16日,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于澄世传达中共中央十二月工作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听取高凌云副主委所作的《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刘钢民,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席刘聚奎参加开幕式并讲话。这次会议中心内容是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十二月工作会议精神,布置1981年工作任务。

  4月2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

  4月5日,陕西省暨黄陵县各界以及知名人士、台胞、归国华侨2000余人参加清明节公祭黄帝陵活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作宾主祭,副省长谈维煦(民革)、省政协副主席范明、胡景通(民革)等陪祭。延安地区行署专员李森桂恭读祭文,谈维煦讲话。

  5,王子伟民革任陕西省参事室副主任(任职至1987年10月)。

  5,政协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政协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李规民革当选政协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

  7月3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胡耀邦主席的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以《决议》为准则,统一思想认识,顾大局,识大体,团结一致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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