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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扩大化开始,陕西的各级民革组织未能幸免极“左”路线的影响,不少党员被戴上右派分子的帽子而蒙冤受屈,处境十分艰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民革陕西省委员会被迫停止一切活动,组织受到严重破坏,党员人数从“反右”前的580余人锐减到280余人。


  (四)民革陕西省临时领导小组

  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进入了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7年10月,在民革中央和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民革陕西省临时领导小组成立,谈维煦任组长,刘玉衡、胡景通任副组长,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此后两年多时间里,共召开临时领导小组会议29次。全省恢复建立民革支部11个,为开展组织活动奠定了基础。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协助中共和政府对民革党员进行调查,落实各项政策,使在“文化大革命”中蒙受冤、假、错案的民革党员从政治上得到平反昭雪,反右斗争中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党员全部得到改正。办公地点重新设在西安市菊花园28号。


  (五)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

  1980年5月16日至20日,民革陕西省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出由30名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在5月19日召开的四届一次委员会议上,选举谈维煦为主任委员,胡景通、刘良湛、高凌云、于澄世为副主任委员,任命高凌云兼任秘书长,选举出第四届常委会委员12人,决定常委杨仲璜进省委会机关工作。设立对台工作委员会、社会联系工作委员会。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不变。


  (六)民革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

  1984年8月24日至30日,民革陕西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出由50名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在8月29日举行的五届一次委员会议上,选举谈维煦为主任委员,胡景通、刘良湛、高凌云、于澄世、杨更容(女)为副主任委员,任命高凌云兼任秘书长,选举出第五届常委会委员22人,选出本届委员会顾问22人,决定常委杨仲璜进省委会机关工作(1986年5月离开机关)。设立四化服务工作委员会、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合设一个办公室即“三委”办公室,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搬迁至西安市东木头市19号。


  (七)民革陕西省第六届委员会

  1988年12月23日至26日,民革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出由55名正式委员和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六届委员会。在12月25日召开的六届一次委员会议上,谈维煦当选为主任委员,胡景通、刘良湛、高凌云、马大谋、陆栋、邓惠霖(女)当选为副主委,任命邓惠霖兼任秘书长,选举出第六届常委会委员20人。选出本届委员会顾问32人。设立四化服务工作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合设一个办公室即“三委”办公室。机关设立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1991年10月省委会机关由西安市东木头市19号搬入西新街22号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办公。

  (八)民革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
 
  1992年9月26-28日,民革陕西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52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在9月28日召开的七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由18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七届常务委员会;选举高凌云为主任委员,刘良湛、马大谋、陆栋、邓惠霖(女)、李尊贤为副主任委员;任命邓惠霖(女)为秘书长(兼)。推举胡景通为名誉主任委员,于澄世为名誉副主任委员,王子伟等28人为顾问。
 
  民革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设置“四化”服务工作委员会(包括办学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学习委员会、理论政策研究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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