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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2月16日,民革陕西省七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决定:设置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撤销“四化”服务工作委员会(包括办学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和理论政策研究委员会,同时成立科教文卫、财经两个专门小组。
 
  民革陕西省第七届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设置秘书处、组织处、宣传处、三委办(即“四化”服务工作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合设的综合办公室)等4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办公地点:西安市西新街70号(今西新街22号)陕西省暨西安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二层。
 
  1993年2月16日,民革陕西省第七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机关职能部门设置为: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和社会服务处,撤销秘书处和三委办。
 
  1995年8月18日,陕西省省级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省级7个民主党派机关机构编制的通知》(陕机改办发[1995]7号)通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为1室3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人员编制27名,其中主委或副主委1名,秘书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1名副秘书长)。
 
  (九)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
 
  1997年7月15-17日,民革陕西省第八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1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在7月17日举行的八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由14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马大谋为主任委员,陆栋、李尊贤、李晓东、曾敏利(女)为副主任委员;任命陆栋为秘书长(兼)推举胡景通、高凌云、刘良湛为名誉主委,邓惠霖等5人为顾问。
 
  2000年3月29-31日,民革陕西省八届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增补司全印为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1年7月13-15日,民革陕西省八届五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增补司全印为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设置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小组、财经小组等4个专门委员会(小组)。
 
  1998年6月30日,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增设民革陕西省委员会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委员会。
 
  民革陕西省第八届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研究室(1999年8月成立,为内设机构,负责参政议政工作)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1997年7月28日,民革陕西省八届二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将机关社会服务部更名为社会联络部。
 
  (十)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
 
  2002年6月28-30日,民革陕西省第九次代表大会在西安召开。大会选举产生由55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在6月30日举行的九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由21名委员组成的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选举陆栋为主任委员,李尊贤、曾敏利(女)、李晓东、司全印、户思社、高建民为副主任委员;任命司全印为秘书长(兼)。推举高凌云、刘良湛、马大谋为名誉主任委员。

 
  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设置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
 
  民革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研究室、社会服务部等5个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007年2月5日,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民革陕西省委员会机关增设参政议政部,并增加1名处级领导职数。
 
  (十一)民革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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