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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天下为公“与”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人气:
    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天下为公、以人为本、权益均等。孙中山的大同社会建设蓝图,处处洋溢着“天下为公”的精神,方方面面体现出公正和公平,而最终落脚在“民生”。社会是人的社会,不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则毫无意义,但倘若不能做到天下为公、人人权益均等,便也无法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一、“天下为公”与“三民主义“
    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不仅提出了“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最高理想,而且提出了三民主主义学说,其中“民主主义是对外国人争平等的,不许外国人欺侮中国人;民权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的,不许有军阀官僚的特别阶级,要全国男女的政治地位都是一律的平等;民生主义是对贫富争平等的,不许全国男女有大富人和大穷人的分别,要人人都能做事,人人都有饭吃。” 什么叫三民主义呢,大家都知道,这是孙中山先生提出来的,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而他提出来的目的就是想建立一个“大同世界”。据统计,孙中山的遗墨中,关于“博爱”、“大同”、“天下为公”以及与此相关的题词,有140多件,占孙中山所有题词的三分之一左右。在其晚年,还曾两次抄录《礼运·大同篇》。在《建国方略·心性建设》中,孙中山明确提出“人类进化之目的为何?即孔子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关于孙中山孜孜以求的大同社会的具体框架,他本人用了美国总统林肯说过的“三民”来概括,他在“三民主义”的演讲里说,“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这里明显看出,孙中山所欲秉承的“三民主义”,是建设“大同社会”必须秉承的原则。而大同社会的构想,其实就是我们所欲建成的和谐社会的最高形态,当然固不可如此比附,但若我们打破传统与现代的界限,单就理念而言,则实在是相通的
    二、和谐社会与“新三民主义”
    “和”,字典上几个方面意思:(1)粉状或粒状物搀和在一起,或加水搅拌或揉弄使之粘在一起;(2)相安,谐调;(3)声音相应;(4)有带、跟、同、连之意;(5)数学名称,等。
    “谐”,字典上注明的是和,配合得适当,调和;合。应当说,“谐”与“和”是同义词,或讲是近义词。 “和”与“谐”并起来用,作为“和谐”,应当是一种美好,融合的形态或境界。关于和谐社会,《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552页有如下的诠释:“和谐社会,指体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创造活力,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稳定有序的社会。”我们这里讲“和谐”,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谐”,指的就是协调,相安,是人类绝大多数人与人群都向往的,也是人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胡锦涛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是我们搞社会主义要让社会实现的一种形态,是社会主义社会致力的一种极高境界。
    正是由于和谐只是人们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一种社会形态或境界。因此,可以说世上还没有和谐的社会,或讲人们致力实现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并没有真正出现。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和这种实际,我们的社会在前进的道路上,才提出要求不断增加和谐因素,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人人都要争取成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者,人人都努力为之添砖加瓦,使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积累,不和谐因素不断减少以至消除,和谐社会的美妙境界才真正在这个世界耸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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