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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及其实现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人气:
    胡汉民的政府设计很快得以落实。8月8日召开的二届五中全会,废除了主席制,而改为委员制,46人当选中央委员。[16]10月新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得以通过,这个法案由戴季陶、胡汉民、王宠惠三人组成的研究小组起草。新的国民政府主席由蒋介石担任,胡汉民任立法院长。此次国民政府的改组,无论从精神宗旨到政府设计都体现了胡汉民的思想。
    蒋介石显然对胡汉民的政府安排不满。他通过编遣会议,试图清除地方军阀势力,结果遭到军阀的联合反对,导致中原大战的爆发,但在张学良的支持下,蒋氏度过了危机,并且以战胜者的姿态,下手对政府进行改组。蒋氏希望建立的是一个高度统一的国民政府,而军阀的分权和中央的“合议制”显然不符合他理想中的政府形象。蒋氏仍然强调他忠实继承了孙中山的思想,前面提到孙中山曾指出有一个“约法之治”的过渡时期,蒋氏希望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一个训政时期的约法,以推翻胡汉民制定的《训政纲领》,而遭到胡氏的强烈反对。1931年2月28日蒋邀请胡到官邸赴宴,乘机拘禁胡,得以操纵国民会议的召开。4月24日,《国民会议组织法》公布,各地推选之国民会议代表相继产生。5月12日,蒋氏利用国民会议通过《训政时期约法》,把“依据《建国大纲》制定训政时期政治纲领”写入条文,表明他继承总理思想的合法性所在,恢复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中央最高领导权,废止了中央政治会议的领导地位。6月15日颁布的《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颁布法律、发布命令由国民政府主席署名”,而大大加强了国府主席的权力。[17]
    但是,蒋的做法遭到国民党内的一致反对,汪精卫、孙科、邹鲁等人南下,与两广军阀李宗仁、陈济棠联合,于5月27日在广州开会,公然反对蒋氏,形成宁、粤对立的局面。而“九一八”事变爆发,在外敌入侵的危机下,蒋主动向南方求和,以促成国民党内的统一,10月14日释放了胡汉民。胡氏与汪精卫遂发表联合宣言,针对蒋氏的个人独裁,要求恢复集体领导。12月15日蒋氏通电,第二次下野。26日,宁、粤、沪三方召开四届一中全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院独立,各自可以发布命令,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上的责任”, “不能兼任其他官职”,“任期两年,连任一次”,成为名副其实的虚职。林森就任国府主席。而政府五院亦直接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中央政治会议”虽然未能恢复,但政府组织大体回到胡汉民设计的集体议事的“委员制”。[18]行政院俨然成为政府的重心所在,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旋即要求蒋介石复职,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形成“汪主政、蒋主军”相对稳定的格局,直到全面抗战爆发,蒋才得以重建其独裁地位。而胡汉民则不愿出山,蛰居广州、香港,直到1936年去世。
    总的来看,孙中山关于“以党治国”只在《建国大纲》中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意见,“训政”的制度设计严格说来,是在胡汉民手中完成的。胡氏堪称国民党的立法专家,正是在他任立法院长期间,国民政府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出台,他被誉为“承中山先生之后,隐然为党国理论之中心”,诚非虚言。但是,正因为总理只留下“微言大义”,也给了蒋介石充足的解释空间,蒋氏对政府组织有着自己的想法,并拥有实现这些想法的决心和手腕。这是蒋、胡对立的根源。但不论党内在制度设计上的分歧有多大,在党对政府和社会的控制上,他们的意见却是一致的。(作者冯峰系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1] 《五权宪法》,《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总577页。
[2] 《民权主义第六讲》,《孙中山选集》,779—802页。
[3] 萨孟武:《政治学原理》,黎明书店,1944年,128、132页。
[4] 《民权主义第六讲》,《孙中山选集》,779—802页。
[5] 《中华民国建国史》第三编,台湾:国立编译馆,1980年,822—823页。
[6] 《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208页。
[7] 《孙中山选集》,总602、603页。
[8] 《关于组织国民政府案之说明》,《孙中山全集》第9卷,103—104页。
[9] 钱端升等:《民国政制史》,140页。
[10] 《中华民国建国史》第三编,347—351页。
[11]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925年7月1日。
[12]《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1927年3月1日。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398页。
[13] (日)家近亮子著、王士花译《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90—91页。
[14] 《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95—97页。
[15] 胡汉民:《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1928年9月15日。
[16] 46人围绕蒋介石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支持蒋氏的人,如邵力子、朱培德、宋子文、李济深、陈果夫、戴季陶、李石曾、何应钦、黄郛、孔祥熙等;一类为反对蒋氏的,如汪精卫、陈公博、孙科、陈友仁、何香凝、顾孟余、李宗仁、宋庆龄、冯玉祥、阎锡山、白崇禧等;一类为中立派及专家,如谭延闿、胡汉民、吴稚晖、蔡元培、邓泽如、叶楚伧、于右任、杨树庄、王伯群、王正廷、甘乃光等。可见,蒋氏未能独大,大量曾经反对过蒋氏的派系在列,同时,一些精通法律、教育、外交方面的专家人才也进入政府。见《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117—118页。
[17]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政治(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145—149页。
[18] 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460—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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